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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|《退役军人保障法》解读(五)

2023年02月08日 来源: 阅读量:
     ★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在享受社会救助待遇后,还可以享受帮扶援助待遇吗?

答:可以。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,是新形势下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重要内容,对服务军地改革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、体现社会优待具有重要意义。对此,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,国家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,在养老、医疗、住房等方面,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。

按照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,退役军人在享受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之后,仍然存在困难的,可以申请帮扶援助。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性制度,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员供养、受灾人员救助、医疗救助、教育救助、住房救助、就业救助、临时救助等内容。2014年国务院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对我国公民享受上述各类社会救助待遇的条件、方式、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。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退役军人可以享受社会救助待遇,同时,可以按规定申请帮扶援助。《关于加强军人军属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》规定,对因生活发生重大变故遇到突发性、临时性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,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仍有困难的,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帮扶援助。《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》从导致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出发,规定因五种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,可根据困难程度和现实表现,申请帮扶援助。此外,自2019年1月开始,陕西、河北、山东、广东等地陆续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、困难帮扶基金,构建社会力量关爱退役军人体系,重点对享受普惠性救助政策后仍然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临时性、应急性救助。

 

★国家如何保障残疾退役军人享受抚恤待遇?

答: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对残疾退役军人的抚恤,在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对抚恤残疾军人及其待遇作了规定,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,使残疾退役军人享受抚恤的权利得到了有力保障。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,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,残疾退役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。(1)相关规定:①宪法第45条第2款规定,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。②国防法第65条规定,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残废军人,对残废军人的生活和医疗依法给予特别保障。因战、因公致残或者致病的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接收安置,并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。③残疾人保障法第12条规定,国家和社会对残废军人实行特别保障,给予抚恤和优待。④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第26条规定,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,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。⑤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》对享受伤残抚恤的退役军人的范围、补办评定残疾等级、残疾军人证和档案管理、伤残抚恤关系转移、抚恤金发放等作了具体规定。(2)残疾等级评定:办理残疾等级评定是残疾退役军人享受抚恤金待遇的前提。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第22条第1款规定,残疾的等级,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,由重到轻分为1级至10级。第23条第2款规定,因战、因公致残,残疾等级被评定为1级至10级的,享受抚恤;因病致残,残疾等级被评定为1级至6级的,享受抚恤。由于特殊原因,因战、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未能及时评定等级的,依据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上述退役军人可以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,补办残疾等级评定。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,因原致残部位残疾情况变化与原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,也有权申请调整残疾等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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